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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承接办关于市直相关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情况
2009-06-29 11:01  文章来源:郴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5月16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34条)。5月27日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后,市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掀起了学习34条的热潮,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并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市金融证券办
  一是做好金融服务和拓宽融资渠道。创造条件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近期将积极与市人民银行、郴州银监分局衔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推行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工作。争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郴设立分支机构,继续与长沙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衔接跟踪。继续协调中国银行对我市有色园区标准厂房贷款工作;会同国土部门制订《郴州市推进矿权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意见》,争取在郴州先行先试。积极协调股份制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工作。积极开展私募股权工作,初步打算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如永兴组建白银私募基金公司。二是支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初步规划4家左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配合郴州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村镇银行试点,本月浦发银行将与资兴市签约,建立我市首家村镇银行,争取今年组建2-3家。三是推进郴州地方融资平台建设。继续抓紧城投20亿公司债工作,争取7月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并发行成功。继续抓紧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协调省证监局完成郴州雄风稀贵的辅导验收工作,督促金箭公司8月完成股改,督促金旺公司、宇腾化工、南方水务、高斯贝尔进入股改程序;争取金箭焊料、金旺实业、金贵银业、宇腾化工、高斯贝尔、南方水务进入2009年全省拟上市重点后备企业资源库。四是组织北湖区政府、湘南国际物流园赴上海期交所考察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的条件和组建程序,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建设局
  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进行传达。一是关于建设规划任务。将积极配合市规划局搞好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关于支持园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已将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许可证报建等职能全权委托给了有色产业园区,由有色产业园区建设局负责园区内项目建设招投标、施工许可证报建的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市国土资源局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学习。召开局务会,进行学习传达。局长通过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宣传三条用地政策对我市的影响及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措施。二是出台具体措施,做好先行先试有关用地服务工作。第一,研究制定了《郴州市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第二,将《政策措施》中涉及用地方面的三条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具体可操作性的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第三,争取省国土资源厅支持,继续加大中心城区东进力度,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协调;指导北湖区、苏仙区和资兴市编制好区(市)、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其他县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第四,在适用范围上只限于经依法批准设立的省级产业园区。第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加强与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园区的工作衔接,支持各重点园区扩展用地规模,为承接产业转移拓展平台。全市范围内凡投资2亿元以上重大转移项目,均列入重点支持用地项目。

  市地税局
  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成立了以潘寿民局长担任组长,征管、税政、法规、办公室、监察室、稽查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管科,负责督查工作措施落实。实行政策公开。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职责、办税程序和结果、服务标准、办税时限,公开处罚标准、依据和处罚结果。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向产业转移企业及时、准确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不落实税收优惠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认真为外来投资者做好政策服务。及时研究处理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地方政府制定承接产业转移措施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当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参谋助手。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造成影响的,对单位部门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是重视学习。6月2日,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对先行先试措施中相关条款进行了责任分解。二是积极落实。在把郴州公路口岸建设情况向省局汇报基础上,5月27日,湖南检验检疫局谢建军副局长、易祥龙副巡视员来到郴州湘南国际物流园,专题调研口岸工作,并与李庭副市长就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交换了意见。三是推新举措。大力推动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调查摸底,在郴州市选取一批具有潜力的农产品基地进行培植,对已经申请备案的农产品基地、加工场所给予指导和帮扶,争取早日通过出口基地备案和卫生注册。研究提出集中验放场检验检疫办事机构开办与运行经费保障初步方案,为顺利开展检验检疫监管和集中验放创造必要条件。简化转移企业的出口产品初检程序,降低抽批检验比例;尽力加快检验检疫通关速度。

  市重点办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5月20日,办党组一班人原原本本地学习原文;5月21日,又组织了本办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要求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落实到工作中去。二是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强调全市重点项目要用好用活上级给予的各项政策,抢抓机遇,为郴州的承接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三是采取过硬措施,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想方设法做好重点项目的融资工作,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到重点项目建设中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明确督查内容和范围,包括资金到位,施工工期管理、建设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情况等。加强调度管理。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由市重点办进行调度,每月公布一次,对重点项目起到了良好的激励和推动作用。

  市旅游局
  一是迅速组织全局进行了学习,并将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送到每个局领导手中,以便进一步学习研究。二是为落实“尽快完善香港直通车指标管理,把大部分直通车集中在郴州,纳入广东快速通关体系,积极争取国务院将港澳个人自由行扩大到郴州市”政策,6月1日,召集海龙旅游汽车公司等旅游企业商讨了有关开通我市直达港澳旅游大巴的有关事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方面认真学习精神,深刻领会实质。5月31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传达和组织学习了34条。6月1日,又召开了局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局务会议,对34条进行了深入学习,开展了热烈讨论。另一方面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第一,认真落实政策。出台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好“一奖三补”等激励性政策,为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用工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第二,全力为承接产业转移企业用工服务。充分利用今年4月份建立的有线电视用工信息发布平台,以及举办工业园区企业免费专场招聘会等,切实满足工业园区企业的用工需求。第三,全面落实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今年要在2008年在工业园区开展农民工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把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全市所有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

  市环保局
  6月1日召开局务扩大会议,传达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对照34条政策措施,专题研究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有关环保方面的落实措施,提出具体落实办法: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用活涉及环保方面的政策,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常事快办。二是在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具备审批条件下,同意将食品、农产品加工、纺织(不含印染)、服装及鞋业制造、纸制品、印刷业、皮革制品(不含制革)、陶瓷、机械(不含电镀)、信息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不含线路板)、医药品的混装制剂等行业的项目环评审批权予以委托,并积极做好相关的业务指导。三是受委托的审批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环评审批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审批项目环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委托的审批单位,需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文件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备案。受委托审批后的建设项目后期环境监督管理(“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监管等)仍由市环保局负责。其他项目属省局或环保部审批的,积极配合业主,主动做好汇报协调工作,争取尽快审批。

  市经委
  6月2日召开全委干部会,原原本本学习了湘办〔2009〕24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求把研究、落实34条政策作为近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关于金融服务和融资渠道建设问题。近日省经委副主任蒋志方一行来郴调研时,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建设资本金及政策方面的倾斜性支持问题作了汇报,就信用担保公司查询企业、个人信用情况提请银行给予支持的问题请省经委协助支持。与县市区合作共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工作取得良好进展,近日,临武县、嘉禾县先后与市里签订协议,各出资500万元参股建设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二是加强汇报请求省经委对湘南国际物流园建设的重点支持。省里已落实湘南国际物流园区列为湘南省重点园区。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在郴视察时,省经委已表态落实湘南国际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500万元,目前正在抓紧衔接中。已将湘南国际物流园内两家企业上报至省经委物流专项奖励扶持资金支持。三是关于同意将湘南国际物流园内槐树下装车点建设成为广铁集团在湘南地区重要区域物流基地,争取郴州尽快开通铁海联运问题。已落实开发商在槐树下建设有关物流基地。近日,市委副书记谭平、副市长首建中、市经委主任刘洪书就此物流基地建设及铁海联运建设问题专程到广铁集团进行了磋商,广铁同意支持,也同意开通铁海联运,但铁海联运真正要开通到位还要一段时间,需海关、检验检疫等基础配套建设进一步到位。四是郴嘉铁路改制目前正在进行中,有关铁路专用线、站场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划拨问题,还需进一步汇报,争取省里无偿下拨给我市。五是永兴国家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已通过科技部认定。我委将通过向省经委汇报,加大基地内企业省级技术中心及有关项目资金支持申报力度。六是进一步推动铋业集团、白银集团等集团建设步伐,促使区内企业合作联合,提高抗击市场风险能力,继续抓好有色金属储备细节措施的完善,配合做好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建设。七是已协调省电力公司、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承诺保障园区用电需求并着力做好有关规划,合理建设管线,提供特别优质服务。
  市交通局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6月1日,召开局务会议,组织学习34条和戴道晋书记、向力力市长的指示精神。二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第一,逐条分工,落实责任。对34条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对涉及交通系统工作的政策进行逐条分工;第二,明确目标,加快发展。根据先行先试政策,制定了《郴州市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决定采取超常规措施,在“十一五”期间提前启动三南、桂东-资兴-永兴-桂阳-永州、安仁-永兴-资兴-汝城、凤头岭至莽山等4条高速公路,加快完善全市高速公路网络,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目标。

  市农业局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6月1日下午,召开了关于建立农产品加工园区相关工作会议,会上李志勇局长着重传达了5月27日下午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二是对工作任务做了具体的阶段性工作安排。第一,拟成立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筹建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建园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第二,6月2日至8日对郴州桥口农业示范园、资兴市罗围农产品加工园、北湖区石盖塘产品加工园进行实地考察,尽快确定主园的选址及延伸的范围。第三,6月10日前由乡镇企业局就园区的确定、延伸的范围、具体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等工作形成初步的工作意见,再交6月12日四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碰头会做进一步的商讨,拟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向毕华副市长、海平副市长做专题汇报做准备。

  市贸促会
  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34条政策措施作为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先后两次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二是利用平台,开展宣传。5月18日至21日,利用市政府东莞招商会活动,向贸促系统联络的多家客商介绍宣传郴州先行先试政策。组织郴州部分企业参加国家贸促会和北京市政府举办的北京科技博览会,举办郴州先行先试专场推介会。三是对照职能,深入探究。第一,创新招商模式。依托企业和部门的资源广泛联络招商。第二,创新服务手段。树立贸促服务品牌,通过卓有成效的管理与运营,实现服务方式由零散化、一般化向个性化、全局化转变。第三,创新活动平台。组织好各个领域企业参加省市贸促系统专业性活动,介入并组织企业参与全市性或区域性重大外经贸活动。

  市国税局
  组织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对照34条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布置。一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区内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和其他现行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二是及时跟踪工作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向贵办进行反馈。三是实行优质服务,加快退税进度,截止5月底已为众嘉口岸办理退税37688元。

  市经济开发区
  区党委、管委十分重视,各分管领导率领相关部门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一是及时组织专题学习,传达政策精神。6月1日,管委会主任向罗生组织管委会全体成员,围绕34条措施,结合实际,逐条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二是分解落实任务,积极先行先试。按照各措施涉及的职能任务,全部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各分管理领导和部门再结合开发区的具体实际,对照“先行先试34条”做出工作计划,最后统一形成“落实先行先试34条”责任一览表,已分解落实到100多项工作上。
  市招商合作局
  一是组织学习,切实做好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逐条学习34条政策措施。二是分解任务,切实抓好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实。将有关条款根据科室职责进行了分解,要求各责任科室针对分解的条款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用活用足先行先试政策,推动招商工作上台阶。

  市国资委
一是利用委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34条,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二是利用6月1日省国资委莫德旺主任来郴调研的机会,争取对郴嘉铁路关闭改制和资产移交和郴州企业与中省企业对接合作的支持。省国资委表示要大力支持郴州先行先试,拟将全省推进与中省企业对接合作座谈会在郴州召开。 三是会同市国土局推进郴州矿产控股投资公司组建工作,从公司组建原则、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注册资本、公司架构等提出了意见,起草了公司组建方案。目前,正在会同市国土局履行相关批准、登记手续,准备本月内挂牌运行。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一是创新方式,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到位。二是优化职能,促进各类经济主体准入。三是积极扶持,促进全民创业稳步发展。四是和谐监管,促进市场规范有序。
郴州出口加工区
  5月31日,吴章钧同志主持召开园区管委会办公会,专题研究和讨论园区如何贯彻落实34条。会议对34条内容逐条逐句逐字进行认真解读,并对涉及园区有关内容进行了分解(共21条),明确了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抓好落实。6月1日,园区各部门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了34条,并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可操作性措施。

  市科技局
  迅速组织学习并根据自身职能职责,针对其中与科技部门密切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贯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在5月31日举行湖南省科技厅、郴州市人民政府厅市会商第一次工作会议将支持郴州先行先试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创新园区建设作为厅市科技工作会商的重要议题。二是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第一,积极向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进行汇报争取,将郴州(永兴)国家稀贵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创建工作纳入了部省科技会商的重要内容。第二,积极加大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力度。争取今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5家以上(2009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计划目标为5家)。第三,加大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2009年5月31日,湖南省科技厅与郴州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厅市科技工作会商协议举行厅市会商第一次工作会议,成为全省继长沙、湘潭、湘西之后第四个与省科技厅建立科技会商制度的市(州)。第四,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寻求科技人才支撑,与中南工大、湖南大学、湖南农大等高等院校进行了衔接沟通,争取建立郴州市人民政府与高等院校的市校合作机制。

  市发改委
  5月27日下午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对34条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学习和逐条解读,同时对34条政策措施所涉及的相关条款按职能进行了任务分解,各任务承担科室正在抓紧与对口省直部门的汇报和衔接。

  市林业局
  5月31日,局长邵昌葵召集局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和县市区林业局局长专门组织学习了34条措施,并就落实政策涉及的有关征占用林地问题,要求各与会人员围绕市委、市政府抓项目、促发展的要求,及时为项目建设办理好有关征用占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法律规定、申报资料齐全的要即时给予审核办理;对切实不符合法律规定或申报资料不齐全的,要详细说明理由,决不能因林业部门工作不到位而影响项目建设。同时,决定制定《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指南》,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市规划局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成立了学习贯彻落实先行先试政策领导小组,组长徐延波,副组长农英志、刘元生、杨土如,成员总工办、用地科、园区科、城镇科等科室负责人。及时将文件分发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并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二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局党组成员牵头,将政策措施逐条对照分解,结合工作分工确定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抓好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三是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坚持把加强学习贯彻落实34条政策与做好当前主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34条政策推动工作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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