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市商务局关于编印《全市商务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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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12 11:00 文章来源:郴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市区商务(招商)局、郴州有色金属工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经济开发区:
为了加强联系沟通,方便工作,我局拟重新编印《全市商务系统通讯录》(以下简称《通讯录》),请各有关单位予以支持。现就有关编印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录》收录范围
1、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商务(招商)局全体在编干部职工;
2、各县市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3、郴州有色金属工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经济开发区全体在编干部职工;
4、省级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及商务(招商)科科长。
二、《通讯录》收录内容
1、单位的规范全称;
2、单位的详细地址、办公室电话、值班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
3、收录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
三、有关要求
1、各省级园区管委会的收录资料由所在县市区商务局负责收集后报我局办公室。
2、请各资料收集单位仔细核对收录资料,确保不出现差错。
3、请各单位将收录资料按附件格式整理后,于10月1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办公室,邮箱地址:2368276@163.com,联系人:邓华,电话:2368276,传真:2368286。
附件:收录资料格式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收录资料格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办公室电话:
值班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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